近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第十一批报省政府审批建设用地的复函》(陕政办函[2015]315号),批复西安市长安区2015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同意将西安市长安区乡级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杜曲街道办事处小江村、王曲街道办处鱼包头村、高湾村等24.9876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并用于城市建设。
至此,在省市区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院师生共同努力,缴纳了被征地村民社会保险、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费用,通过了省市区三级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用地审批,学院新校区建设用地完成了报地审批工作。目前正积极与长安区人民政府和常宁新区管委会协商,签订协议,全面展开征地工作。 (征地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