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了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10000201500026号),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手续办理完结。
项目规划选址是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前置审批手续核心要件,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经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后,需要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市规划主管单位和省建设主管部门三级审批通过后,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在省市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经反复与长安区人民政府协调,妥善调整了学院新校区项目用地在常宁新城总体规划中的用途,由住宅用地变更为教育科研用地。明确用地意向和规模后,委托专业机构核准红线图,现场勘察绘制测量成果图,编制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准备所需文件材料,提交规划长安分局审核。分别经规划长安分局局长办公会议、西安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办公会议和西安市规划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学院选址常宁新区建设新校区,因属于高校新校区建设项目,须报请西安市政府研究确定。积极协调市政府办公厅征求市发改委、市土地局和长安区政府等单位意见,4月21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并通过了学院新校区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取得西安市规划局选址初审意见书,立刻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厅组织专家现场踏勘,研究同意并在陕西建设网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会研究通过,核发了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规划选址手续办理完结是学院新校区建设阶段性的成果,目前,新校区建设项目土地预审、规划设计和资金筹措等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征地组供稿)